《意見》指出將組織京津冀開展行政機關基礎崗位公務員跨地區(qū)掛職鍛煉和交流任職。同時,推動京津冀公務員考試專家、測評基地、試題等資源三地共享,逐步實現京津冀公務員招錄面試考官資格互認,探索面試考官交流機制,推進面試考官多地組合、異地執(zhí)考。
在推進公務員管理改革方面,將加強對京津冀地區(qū)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、職務與職級并行、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等改革工作部署落地見效。推進京津冀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政策和工作經驗交流,實現招聘職位互相開放、招聘程序統(tǒng)一,招聘職位信息互相借鑒,人才信息共享交流。
對于雄安新區(qū),《意見》強調將全力支持雄安新區(qū)公務員隊伍建設。從公務員職位管理、考試錄用、考核獎勵、培訓監(jiān)督等方面,都鼓勵并支持其先行先試,創(chuàng)新公務員管理政策。